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告
(第2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库尔勒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喀什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伽师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见附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考核合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名单(第一批)
第2号 关于颁发2022年第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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