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的通知》精神,新疆被列入2022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省区之一,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实施了28个试点项目,主要包括粮棉油、畜牧业、蔬菜特色作物、林果生产机械装备研制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提升等。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验收规程>的通知》相关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20个新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4日起,共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郭慧娟
联系电话:0991-433881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193号
附件:新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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