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 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促进法》要点解读
一、《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乡村振兴促进法》总共分为十一章,依次为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七十六条。
二、《乡村振兴促进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色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
(二)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就是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整体部署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制度举措。
(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制度政策体系。
(四)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五)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顺应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和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我区农业农村部门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方面做的工作
(一)全面推动产业振兴,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乡村产业兴旺。一是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坚守粮食安全红线,全区粮食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三增”;推动棉花种植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品种结构持续优化,棉花质量大幅提升、产量创历史新高,总产、单产、商品调拨量连续28年居全国首位;加快畜牧业发展,不断提高肉、奶、蛋产量;二是稳步提升特色农业规模,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推进南疆设施蔬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水产品生产和消费实现双增长;三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中力量打造馕、棉花(棉纺织)、肉牛肉羊、现代种业、设施蔬菜等十大产业重点链,协调落实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脱贫县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发展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组建成立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强化产销对接,纵深推进疆内收购网、疆外销售网“两张网”建设;四是不断夯实农业基础。狠抓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联合开展种业和农业主导产业技术攻关,推进制种基地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不断提升农业装备能力,建设村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五是强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保障,与金融保险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出台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举措,稳步实施重大项目,计划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现代种业工程、耕地地力补贴等农业项目与惠农强农政策资金。
(二)积极推进人才振兴,发展壮大三农工作队伍,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制定《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自治区农业科技人才工作实施方案》,支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发展,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新疆农科”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农村改革服务人才轮训行动等。
(三)积极推进农村文化振兴,大力推动法治文化和现代文化进村入户,促进乡风文明。整理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利用每周升国旗活动、农牧民夜校、专题法治宣讲和入户走访等时机,广泛向基层群众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做到知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基层普法阵地建设,统筹运用农村文化舞台、村委会图书室、村级政务服务中心、纠纷调解室等,建设农村法治文化阵地,为农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加大群众性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积极推进生态振兴,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农村生态宜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南疆、北疆、东疆片区会和自治区推进会,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推进厕所革命。规范农村卫生旱厕“两有两化四防”标准,打造自治区农村改厕现场教学示范基地,连同地县乡拉网式、全方位、全覆盖集中摸排,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问题户厕整改。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抓好“三清三改两提升”和院内院外“六件事”。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和节水农业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托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地膜回收利用项目等,加强土壤改良,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增施有机肥,减少化工肥料、农药的投入使用,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五)积极推进组织振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民生活富裕。出台自治区关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采取“农户 村集体 合作社 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经营的方式,引入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取得收益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分配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各地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探索“保底 分红”、“优先股”、“先租后股”等利益分配方式,保障农民和村集体既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创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体制机制,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六)大力抓好乡村振兴示范,提升农村现代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治理有效。综合考虑全区县(市、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科学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差异化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示范引领县的基础上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分级分类梳理制定共性和个性任务清单,确定示范创建标准,并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行清单制、积分制管理,有针对性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民主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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