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引领新疆“头雁”培育结硕果
2022年以来,在农业农村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新疆农业农村厅紧紧围绕农业强区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需求,聚焦重点对象、优化项目机制、分层分类实施,依托新疆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3所培育机构,工程化、项目化推进“头雁”项目,圆满完成1800人“头雁”培育任务。
一、强化组织引领,“头雁”根基不断筑牢
一是高位推动培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头雁”项目作为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召开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对实施“头雁”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育机构的工作责任。及时调整优化“头雁”领导小组,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布局,分管负责同志精细谋划推进路径,压实工作职责、细化具体任务,有力保障了项目的顺利推进。二是纳入重点任务。推动出台年度工作要点、“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定期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推进实施“头雁”项目。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拨付流程、支出范围、负面清单等重点内容,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采取“绩效评价+实地监督”的方式,全流程跟踪项目资金,确保“头雁”项目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二、强化过程管理,培育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精准遴选对象,强化课程设置。坚持与组织等多部门联动,打破区域壁垒与兵团联动,不同行业领域、广角度精准遴选意愿强烈、产业发展需求迫切、带动力影响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通过新疆日报、农业农村厅官网、零距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头雁”,明确在坚持“四个一”培育模式的基础上,构建“三段式”培育模式,开展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返岗实践、线下强化培育。二是突出多元协作,强化跟踪问效。瞄准学员需求,与培育机构创设双导师制度,为每名学员增加一名由新疆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或土专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兼任的实践导师,实现“专业导师+实践导师”多对一导师团帮扶。组建指导服务组常态化包联14个地(州、市),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头雁”学员进行针对性帮扶指导,学员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助力发展壮大。坚持在制度保障、金融政策、平台搭建、市场拓展等扶持手段综合发力,印发《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关于遴选推荐“头雁”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现场教学点的通知》,明确加强部门资源整合,搭建校企深度合作桥梁。与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提供便利精准的农业信贷服务和农业信贷担保优惠政策。在享受政策补贴、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优先考虑,农产品展销会等展位费上给予减免优惠,大力提升“头雁”学员培育的吸引力和含金量。四是加强示范引领,注重培育实效。加强“头雁”育后帮扶,跟踪了解作用发挥情况,据统计,仅2024年600名“头雁”学员联农带农户数达18万户,获得专利申请56项、科技奖励或荣誉100余项,63人取得职称、3人聘为农技员、2人获得全国农业经理人赛项奖项、1人聘为华中农业大学创业导师,产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41个,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80个。143名学员实现了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网上销售。
三、强化经验探索,培育举措不断创新
一是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培育内容。在持续夯实粮油生产人才培育基础上,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探索举办智慧农业、冷水鱼养殖、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专题班。在农产品营销培育中,聘请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师刘英团队进行授课。聚焦小众产业,根据培育对象产业发展实际,采取“产业小课堂”的模式,与内蒙古等省份联合开班。二是健全完善“四库一书”,推动优势资源共享。面向全国遴选农业领域专家学者、熟悉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和政策的管理人员及农技专家,建强师资库,入库专家达565名。根据培育需求,按照“自愿申请、逐级推荐、区级复核”流程,面向全国征集优质精品现场教学点158个。结合新疆的产业发展趋势、高校及培育机构的优势专长,面向全国遴选储备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头雁”培育优秀专题10类100余个,公开向3所培育机构及14个地(州、市)推荐,推动优势资源共建共享。印发《关于公开遴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的通知》,面向全国遴选培育机构,为“头雁”学员提供优质高校资源。与中国农业出版社对接,联合编写紧贴新疆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教材,现已征集教材100项。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激发“雁阵效应”潜能。会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办“高质量‘头雁’培育⠼/span>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研讨会;联合新疆、贵州、甘肃等8个省份“头雁”学员,成立西农“头雁”联盟;会同3所培育机构及14个地(州、市),搭建新疆“头雁”合作交流平台,筹备成立新疆“头雁”联盟,实现抱团发展、合作共赢。指导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头雁”学员赴江苏、浙江等地学习。选派部分学员前往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开展交流、产品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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