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一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初审通过品种、拟撤销审定品种公 示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命名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第十一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拟撤销审定品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须实名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品种选育单位须提交杂交品种亲本样品(父、母亲本种子粉碎物50克/个、不能作高温灭活处理),附加盖公章的样品清单。
公示异议、亲本样品接收单位: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453号
联系人:赵素琴
联系电话:0991-5814252
电子信箱:444868269@qq.com
附件:1.第十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目录
2.第十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初审通过品种简介
3.拟撤销审定品种目录
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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