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2026年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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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实地核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新疆农业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治区畜牧科学院5家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4月9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反映,提供必要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吕盟0991—23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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