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拟面向全疆公开遴选5所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26年,立足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的重要供给基地战略定位,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人才所需,拟举办一批区级能力提升类和示范带动类培训班,主题包括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数智技能培训、乡土文化能人培训、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畜牧科学养殖能力提升等,以及新疆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其他培育内容。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应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高水平。鼓励优质公益性农业教育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遴选上一年度承担自治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且成效显著、学员满意度高的机构。申报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注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物部门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 具备承担单班次70人培训任务的能力,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拥有配套实训设施及符合培育要求的食宿条件,承担实践实操实训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4. 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师资需具备农业相关专业背景或一线实操经验);
5. 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提供育后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
6. 真实采集培训过程数据,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按要求报送培育工作相关信息;
7. 近3年无培育任务弄虚作假、私自转包分包、安全责任事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资金使用规范;
8.具备联合其他省份优质教学资源能力(承担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操实训和跟踪服务等部分环节培育任务),近3年联合其他省份优质教学资源不少于2家;
9. 自觉接受自治区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机构自愿申报,每个机构可申报3—5个培育主题,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步报送):
1.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自治区级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2. 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
3. 近3年承担农业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联合优质教学资源情况等);
4. 教学场地、实训设施、食宿条件的实景图片及安全管理的相关佐证材料;
5. 师资团队简介、培训课程体系设计方案等;
6. 培训跟踪服务机制说明及过往服务案例等;
7. 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其他证明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如培训结业学员创业案例、产业带动成效等)。
(二)评审认定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与资格核验,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评估,结合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师资力量、基地建设和一贯表现等,按程序确定候选培育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2026年自治区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按程序签订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委托协议。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于2026年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qigelhen@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农业培训领域信用黑名单。
联系人:其格乐很
附件:1.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自治区本级培育机构申报表
2.材料清单目录
3.相关材料模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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