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乡村振兴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经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我区3个集体和3名个人被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按照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将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藏桂乡党委,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贡献突出。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大力推广粮食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推动粮食产能持续提升,在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方面贡献突出。
(三)晨光生物科技集团焉耆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产业援疆,投资建设天然植物(辣椒)综合提取一体化项目,在推进辣椒全产业链建设和联农带农增收方面贡献突出。
二、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一)热孜叶木·阿不力木,女,维吾尔族,1981年8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红星片区加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吐鲁番市笃永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二)张兵,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乐土驿镇郑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家庄村经济合作社理事长。
(三)杨羽恩,女,回族,1989年10月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处二级主任科员。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自治区党委农办综合调研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991-2886105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991-2886853
自治区党委农办综合调研处:0991-2880057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288220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邮政编码:830049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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