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情况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4〕1号)要求,经生猪屠宰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复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专家库专家组形式审查,认为新疆品高食品有限公司和阿克苏宏盛牧业生猪屠宰厂两家部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首次检查仅审查自查报告,不进行现场核查。
现将验收情况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9日起,共7个工作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兽医局。
联系人:木卡德斯·艾热提,0991-8527733
邮箱:xjtuzaichu@163.com
附件:关于公示第一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关于公示第一批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昌吉州 |
新疆品高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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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克苏地区 |
阿克苏市宏盛牧业生猪屠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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