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新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202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4年10月9日公布。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2024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0分和202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8分和214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
二、资格申请
资格证书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8日;
2025年2月14日至28日;
2025年8月1日至15日。
考试通过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可登陆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证书发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补发)纸质资格证书。往年在我区已取得纸质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行获取电子资格证书。
原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之前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均为2021年,纸质证书发证日期在2021年(包括2021年)之后的,其电子证照发证日期为实际发证日期。执业兽医资格取得时间以资格授予年度为准,发证日期仅代表制证时间。资格授予年度查询方式:中国兽医网(https://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执业兽医查询;或微信小程序“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在线验证”扫描证书二维码。
往年获证人员因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变动需更改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信息的,请联系我区考区办(0991—8527733)。
新提交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次月的第10个工作日后自行获取电子资格证书。
电子资格证书获取流程:
1.“新疆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或APP—我的--我的证照--电子证照—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注册登录--右上角点击本人姓名--我的空间--我的证照--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获取电子资格证书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3299555667。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9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