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6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关于优化耕地流转托管模式有效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的提案》(第036号)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区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加强顶层设计、保障农民权益,优化服务形式、培育经营主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政策指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这些对策建议符合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有关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准确切中我区发展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重要问题,对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从贵单位所提的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分析,开展调查调研,进一步加深了对发展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提案》内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推进资源整合、抓好试点示范、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行业指导等要求,提出“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二是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全区共有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等各类服务主体1.5万个,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6000万亩次左右,托管服务对象75.53万个,其中服务小农户65.18万户。指导县市挂牌成立8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围绕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三是推进试点工作。2021年起,我区共选取10个县、15个服务组织开展全国、自治区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试点期限3年。通过试点,打造了一批创新基地,培育了一批创新组织,探索出“服务主体+农户”“村党支部+服务主体+农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服务主体+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村级服务站点+农户”等5种联结模式,为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有益经验。四是加强财政支持。2024年,落实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1亿元,聚焦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棉油糖大宗农产品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托管服务,推广应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的综合性解决方案,全区各地实际补助面积超过303.86万亩、受益农户20.4万户,其中南疆补助面积136.19万亩、受益农户16.94万户。
(二)强化公益性服务保障。一是建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每5万亩耕地招募1名特聘农技员,全区累计聘用特聘农技人员1645人。二是强化农技公益服务功能。2024年全区创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88个,推介发布10大主推技术、84个主导品种,各地发布主推技术336个、试验示范主导品种889个,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开展“百亩攻关、千亩创建、万亩示范”,包揽多项小麦、玉米大面积单产全国纪录,建成了全国首个百万亩“吨粮田”。三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目前,全区已建成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113个、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31个,做到了产粮大县和棉花主产县全覆盖,为粮食增产、重要农产品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积极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区85个县(市、区)已建立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445个,服务队人员总数4905人。
(三)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一是鼓励相关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以县为基础,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和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是推广使用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监管,引导规范服务价格、服务质量、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约定。三是加强服务价格监测,坚持市场定价,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各作业服务环节价格,防止价格欺诈、恶性竞争和垄断经营。四是建立完善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对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主体优先扶持。鼓励建立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功能。
(四)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一是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体系。研究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目前已面向社会召开风险评估会,推动尽快印发。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管理体系。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等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全区共有12个地(州、市)、16个县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三是加强社会投资主体监管与风险防范。推动建立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等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租赁的耕地只能发展农业,严禁耕地“非农化”。全区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总面积1157.93万亩,流转率39.07%。四是拓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息化监管手段。依托“国家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健全五级土地流转信息台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综合分析、辅助决策,实现对流转行为的常态化监测监管。截至2024年底,共备案流转合同38.64万份、868.24万亩,研判处置预警风险信息1万余条,全区土地流转态势总体平稳、风险可控。
(五)强化农村人才培育。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2024年落实中央财政资金315万,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示范培训工作,组织举办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专题培训班9期、培训900人。科学编制《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精心筛选培育对象,紧贴实际设置课程专业,2024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5335人。高质量推动“头雁”项目实施,2024年培育乡村振兴带头人491人。落实自治区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项目资金200万,各地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培训班32期、2280人。
二、对所提建议的吸纳落实措施
(一)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持续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力度。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行动,健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相协调的综合服务体系。发挥农技推广、疫病防控、农机队伍优势,强化公益性服务保障;创新经营性服务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节本提质增效。探索建设区域性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网点),整合服务资源、集成服务要素、拓展服务领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支持各地以粮油等主要作物为重点制定地方性服务标准,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二)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问题排查处置机制,落实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农村土地审批事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探索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和土地承包变更调查制度,健全土地承包日常变更和信息更新机制。稳步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三)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精准遴选培育对象,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促进培育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的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厅将高度重视,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依法履职的政治任务,以政协提案办理成效推动我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希望贵单位今后继续为推动我区发展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建言献策。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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