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0号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0号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古丽娜·加合帕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加大骆驼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骆驼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建议符合自治区对骆驼产业发展的规划部署及发展方向,对骆驼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从您所提的问题建议入手,会同相关厅局认真研究分析,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驼奶价格补贴政策”。近两年,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驼奶产业发展。2024年,对存栏500峰以上乳用骆驼养殖场,按照5000元/峰的标准给予补贴。2025年,对19个驼(马、驴)乳等特色生鲜乳收购站,按照10—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驼奶作为特色农产品,市场化程度较高,通过政府补贴方式稳定驼奶价格,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驼奶销售难的问题,并可能因政府过度干预扰乱市场秩序。
二、关于“解决骆驼政策性保险的问题”。目前,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仅对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等3项养殖业给予保费补贴,骆驼未被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作为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的资金,需严格接照中央明确的政策范围管理使用。关于乌鲁木齐市出台的骆驼养殖政策性保险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昌吉州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在不影响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的前提下,自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为支持自治区骆驼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认真研究,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用活用好现有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在符合政策规定和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支持驼奶产业稳步发展的具体措施。二是引导承保机构积极开发和优化适应不同骆驼类型、不同层次保障需求的骆驼养殖保险产品,不断加大商业性骆驼养殖业务拓展力度,鼓励养殖户在生产投入的同时适当增加保险支出减轻因灾损失,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实现骆驼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指导我区骆驼产业优势地区积极申请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推动骆驼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当地骆驼产业的发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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