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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6号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29 11:49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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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人大三次会议

276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帕夏汗·托乎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骆驼产业列为畜牧业重点扶持产业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我区骆驼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提案符合自治区对骆驼产业发展的规划部署及发展方向,对骆驼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从您所提的问题建议入手,会同相关厅局认真研究分析,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骆驼产业列为畜牧业重点扶持产业,参照牛羊等传统牲畜给予补贴”。近两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骆驼产业发展。2024年,对存栏500峰以上乳用骆驼养殖场,按照5000/峰的标准给子补贴;2025年,对19个驼(马、驴)乳等特色生鲜乳收购站,按照1020万元标准给子补助。下一步,自治区将用活用好现有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在符合资金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支持骆驼产业稳步发展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为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中央每年组织各省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试点项目,从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按照每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亿元(分3年落实到位)每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0.71亿元(分3年落实到位)每个产业强镇1000万元(2年落实到位)标准,对批准建设的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给予奖补。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农业农村厅,指导我区骆驼产业优势地区积极申请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推动骆驼产业发展。

二、关于“将骆驼保险纳入政府政策性保险范畴”。目前,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仅对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等3项养殖业给予保费补贴,骆驼未被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作为落实地方支出责任的资金,需严格按照中央明确的政策范围管理使用。下一步,自治区将鼓励引导承保机构积极开发和优化适应不同骆驼类型、不同层次保障需求的骆驼养殖保险产品,不断加大商业性骆驼养殖业务拓展力度,鼓励养殖户在生产投入的同时适当增加保险支出减轻因灾损失,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实现骆驼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在骆驼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项目资金支持”。从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自治区人才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取骆驼产业链主、龙头企业,支持其联合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部门等开展专项技术研发,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统筹用好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在培训课程中加入骆驼养殖、品种改良、疫病防控等知识内容,提升授课人员能力素养,为我区骆驼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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