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典型违法案例的通报
为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业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打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现将2起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新疆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案
2026年7月24日,伊犁州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中发现,新疆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伊犁州2025年度奎屯市开干齐乡新建高效节水项目(二期)招投标过程中涉嫌存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经立案查明,该公司在参与该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提交不实投标业绩,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2026年9月,伊犁州农业农村局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罚款10.47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某某罚款5239.56元;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黄某某罚款5239.56元。
二、新疆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职称证书骗取中标案
2026年7月10日,伊犁州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中发现,新疆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伊犁州2025年度奎屯市开干齐乡新建高效节水项目(二期)招投标过程中涉嫌存在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经立案查明:该公司在参与该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职称证书,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中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2026年9月,伊犁州农业农村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并销毁涉案虚假职称证书,对公司罚款10.48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殷某某罚款5240.09元;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杨某某罚款5240.09元。
以上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招投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诚信理念缺失,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违规参与工程投标的突出问题,严重扰乱农业农村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全区各涉农工程招投标主体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坚守诚信守法经营底线,规范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保障涉农工程建设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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