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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 2026-07-29 11:37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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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717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合作信用联合社联合部署开展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并公布投诉举报渠道。

一、投诉举报方式

受理电话:0991-8551242(农药)

          0991-8565544(兽药)

          0991-2809569(执法)

受理邮箱:ncpjgc@163.com

二、受理期限及时间

受理期限:2026年7月20日—2027年3月31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夏令时:16:00–20:00

三、投诉举报要求

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反映农药兽药主要生产、经营、网售、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案件受理将对举报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1.生产环节。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2.经营环节。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假劣农药兽药。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隐秘流通、私下交易禁限用农药等行为。

3.网售环节。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或未经批准在种植养殖环节使用的化学物质。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不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库房等经营条件,在线上销售农药兽药。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农药兽药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法性、销售行为等审核把关不严。

4.使用环节。在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农药兽药跨领域混用、农药消杀养殖水体、兽药喷施农作物。未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违规行为。

5.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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