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持证执法人员数量少于2人,执法监管过程中存在言语行为失当,对待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语气生硬,刻意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
(二)存在违规异地检查、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乱查封等;
(三)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进行执法活动、选择性执法、过罚不相当、同卷不同罚等情况等;
(四)存在执法不作为情形,包括: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
(五)存在柔性不到位,在轻微首次违法告知免罚制度实行后,仍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等;
(六)存在吃拿卡要问题。执法主体接受被处罚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的问题情形。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0991-2809569(工作日期间)
举报邮箱:xjnyzfjdj@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相关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沟通。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填写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5年5月19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