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2025年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1.新疆农作物信息平台及新疆农作物实时监测平台升级开发和维护服务项目
2.自治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和数据存储设备。
5.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合规执业,无不良记录和主管部门招标代理违规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7.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机构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其他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执行。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
3.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4.简介及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具有代表性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不少于5项);
5.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取费标准:实际取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两份报价单;
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两份(密封完好,盖章齐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局
联 系 人:朱女士 0991-2385168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7楼712室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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