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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领域第三批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1 18:30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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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用好用活对口援疆人才智力资源,推进组团式援疆工作向农业农村领域拓展,决定开展农业领域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农业领域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

1.支持范围

聚焦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禽)产品等四大涉农产业集群和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需求以及种业创新、耕地质量提升、粮油丰产、农产品加工、特色林果、畜禽养殖、农机研发、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园区管理等重点领域,围绕制约农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支持各地州、各部门单位从援疆省市(单位)柔性引进小组团援疆团队和援疆专家人才,承担重大农业产业项目科研攻关、工程建设、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服务、理论研究等任务,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与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资格条件

1小组团援疆团队。一般由1名团队队长和4名以上骨干成员组成,不超过8人,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保证专业结构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原则上在同一受援单位开展工作。团队队长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管理经验,其他骨干成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团队成员1年内在疆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2)柔性援疆专家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具备突破关键技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能力,或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等担任高级职务。1年内在疆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3.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分别由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相关单位组织开展。

(1)根据本通知要求,受援单位(依托单位)与援疆省市(单位)沟通对接,协商确定柔性引进的小组团援疆团队和援疆专家人才,并签订合同或意向协议后,填写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或自治区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团队(专家)名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重,查重后邀请专家就建议支持团队(专家)名单、目标任务和经费资助额度开展综合评审。已列入农业领域小组团援疆工作示范点的只评审经费支持额度。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汇总评审结果(含兵团),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初审后,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团队(专家)名单和经费资助额度,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自治区、兵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印发入选通知,填报《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4)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导受援单位(依托单位)与入选团队(专家)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建立工作档案,严格组织实施。

4.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小组团援疆团队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列入农业领域小组团援疆工作示范点的支持周期为3年,其余支持周期为1年;对柔性援疆专家人才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1年。资金主要用于援疆团队成员和援疆专家人才生活补助、科研补助、帮带培养本地人才、建设人才梯队等。资金的具体用途、结构比例由受援单位与援疆团队(专家)协商确定,按照协议或合同完成情况、实际在疆服务时间分阶段拨付。

(二)农业领域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

1.支持范围

聚焦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禽)产品等四大涉农产业集群以及种业振兴、耕地质量提升、粮油丰产、农产品加工、特色林果、畜禽养殖、农机研发、农艺农机融合、高效栽培、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园区管理等重点领域,支持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赴援疆省市(单位)开展研修学习、实践实训,推进农业领域专业技术干部能力提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三农工作队伍,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2.资格条

研修骨干须政治立场坚定,爱国爱疆,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61日后出生)。区直单位培养对象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培养对象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申报程序

研修申报分别由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相关单位组织开展。

1)疆内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提出研修培养需求和人选,与疆外研修单位会商,确定1名学术造诣高、治学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担任导师,并签订意向研修协议(明确目标任务、资金用途、生活保障、预期成果、双方责任等),填写《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申报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人选申报条件、是否与研修单位签订意向研修协议等,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支持的培养对象。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汇总兵团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进行初审后,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入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入选通知,填报《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4)选派单位与入选人员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建立工作档案,严格组织实施。

4.支持措施

培养对象研修时间为1年,方式为全脱产;培养经费为7万元,主要用于食宿补贴和研修单位培养经费等,由培养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商研修单位确定。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承担培养对象两次往返交通费并负责购买研修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团队、平台、园区、产业体系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博士服务团成员等不得申报。各项目对接的援疆单位(团队、专家),可不限于对口支援关系。

(二)材料要求。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材料要求:农业农村局或自治区相关单位申报函(需在函中明确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结果)、项目汇总表(附件24)各1份、对应项目申报表(附件13)各1份、对应签订的合同或意向、意向研修协议协议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时间要求。申报截至日期为202471920:00,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办材料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

古老师0991-288839918099235192609923674@qq.com

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

陈老师,0991-855102718009918060672997183@qq.com


附件:1.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申报表

      2.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汇总表

      3.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申报表

      4.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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