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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12-23 18:00 信息来源: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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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晓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贫产业链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战以来,随着扶贫产业进入丰产期、盛产期,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快的压力日益渐增。为进一步聚焦扶贫产品的销售,打通产销链条,减少中间环节,让政策红利、市场红利切切实实落在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贫困地区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上2020年我们组织实施了消费扶贫行动,多措并举、尽最大努力促进扶贫产品特别是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扶贫产品销售,坚决防止出现大规模的滞销卖难问题,切实让好政策给贫困群众带来大实惠。

一是健全完善消费扶贫政策体系制定《自治区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2020年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2020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出台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解决扶贫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二是健全完善消费扶贫推进体系。依托大扶贫工作格局,将消费扶贫与援疆扶贫定点扶贫区内协作结对帮扶社会力量电商扶贫相结合,推动贫困地区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商超、企业、学校、医院、军营等,直接进行采购或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三是健全完善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主要推行四种模式,即:政府采购模式,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采购扶贫产品扶贫产品交易市场模式,协调动员各援疆省市支持援助地建设扶贫产品的交易市场,组织开展产销对接会,为扶贫产品提供销售平台和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扶贫产品供销关系;市场主体参与模式,推广消费扶贫专柜专管专区销售拓展线上线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社会组织参与的模式,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连接贫困地区的帮扶需求和帮扶资源,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产品。连续三年举办的“民营企业南疆行”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费扶贫

四是健全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体系。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制定《2020年自治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重点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支持村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五是健全完善扶贫产品认定体系。按照扶贫产品认定办法,以县(市)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推向市场,实现扶贫产品与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肉案子精准对接,让更多的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得到实惠。

六是制定《自治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申报成功岳普湖县、特克斯县、温宿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制定《新疆信息进村入户整区推进实施方案》,开展新疆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建设。推动新疆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启动“新疆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委托第三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不断强化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做好农产品市场运行信息统计上报及重要农产品市场运行分析预警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落实落细消费扶贫各项措施,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一是落实好消费扶贫相关政策打通制约消费扶贫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阻碍,确保新疆特色农产品不仅种得好、更要卖得好。

二是完善好消费扶贫推进体系加大三专一平台建设力度,大力组织对接会、洽谈会、采购会等各类扶贫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持续推进贫困群众农特产品五进行动,拓宽新疆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做好提升竞争力的大文章。

三是认定好消费扶贫产品持续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时把贫困地区符合相关资质、带贫困成效显著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纳入认定范围,规范标准和定价机制,建立扶贫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让更多更好的扶贫产品进入全国消费扶贫绿色通道。

四是凝聚好消费扶贫合力持续深化消费扶贫行动,充分发挥定点扶贫、援疆扶贫、区内协作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军地武警和志愿者等帮扶力量优势,加快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前后方联动、南北疆联动、政企联动参与消费扶贫大格局。

五是推进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20-2025)》,重点培育一批有突出新疆特色优势、带农增收作用明显的优势产品,打造一批农产品优势生产区,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农产品产加销全产业链运营联合体,增强特色农产品产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统计好消费扶贫数据规范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监测,对谁卖的卖了什么卖了多少帮助了多少等数据进行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查可追溯。

感谢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扶贫办开发指导处0991-238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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