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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共图书馆为全民“阅生活”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1-13 11:28 信息来源: 新疆日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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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银璐

“倡导全民阅读”到“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全民阅读已经连续12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2月1日,促进全民阅读,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提供更优质全面的全民阅读服务,是新疆深化此项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满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设施等方面,新疆各级各类公共阅读场馆将怎么做?

  “自治区高度重视全民阅读活动,将其作为深入推进文化润疆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实施将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基层阅读环境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哈密市图书馆馆长周媛媛说。

近年来,新疆各地各级图书馆以服务全民阅读为重点,广泛开展推广活动,推动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天山南北蔚然成风,使阅读成为沟通各族群众心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纽带,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截至目前,全疆共有各级公共图书馆111个。各级公共图书馆还设有1018个分馆,以及农家书屋(社区书屋)13108个。此外,新疆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213平方米(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于全国平均值。

《条例》指出,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特点,向公众提供阅读、借阅、阅读指导、阅读能力培训等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我们将在服务模式上不断创新,借助‘我的主题书单’‘劳模工匠融合’‘阅读思政课’等特色领读模式,精准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周媛媛说,馆内还通过与社会各界的联动,推动图书馆功能从“单一借阅服务”向“多元文化生态体系”跃升,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结构性优化。

《条例》中对全民阅读场馆的服务标准及配套设施设备安全提出了要求,要保障全民阅读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对此,周媛媛认为,图书馆需要严格执行流通服务规范,确保业务熟练、服务高效,此外优化空间布局、提升阅读环境、完成设备更新、消除安全隐患,也是完善全民阅读服务的重点工作。

《条例》鼓励车站、机场、宾馆、银行、商场、医院等设立阅读设施,支持在有条件的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阅读服务。

中国出版协会全民阅读工作委员会主任聂震宁在2025年8月参加第二届新疆全民阅读大会时,结合自己的走访观察建议:新疆的阅读空间拓展应该继续加强与城市公共区域的融合,以“小而密”的方式嵌入商场、影院、公园、步行街等场所,让百姓处处见书、时时可读,在潜移默化中养成阅读习惯。

  “图书的馆外流通服务,让我们的阅读优质资源有效流动起来。接下来,我们将结合‘阅游新疆’项目,计划在酒店、旅游景区建设馆外流通点,同时强化对直属分馆、馆外流通点及馆外自助借还设备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保障对24小时微型图书馆、漂流书柜等设施的不定时图书更新。”乌鲁木齐市图书馆馆长陈建说,《条例》将推动公共图书馆向更开放、多元、活跃的城市文化公共空间和全民阅读协作中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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